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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北京市渔业执法工作突出集体和个人获中央部门通报表扬

时间:2023-04-20 来源:北京农业农村局  作者:

北京市渔业执法工作突出集体和个人获中央部门通报表扬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中国海警局对2022年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联合通报表扬,我市2个集体、4名个人喜获表扬

2022年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北京)

通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怀柔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个人(北京)

贺炎龙  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

彭明强  密云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马永冲  房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郭金利  顺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度,首都渔业执法坚持首善标准,突出绿色发展,深入组织实施“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重点水域禁渔、水生野生动物利用、水产养殖投入品规范使用、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渔法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等5大专项行动,打造“亮剑”执法品牌,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全力维护首都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种群多样性,推动渔业生产秩序持续向好。

21.1

执法人员查处违法捕捞行为现场

21.2

执法人员对涉及违法捕捞的船只予以暂扣

21.3

涉刑违法捕捞案件查处现场


  全市累计开展渔业执法检查2.8万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0.57万余人次,查处涉渔违法案件911起,移交司法机关涉刑案件6起,罚没款44.51万余元,清理整治违规网具数量767张。全年未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渔业污染事故,“接诉即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达到100%。

21.4

执法人员检查水产养殖户使用的饲料、兽药

21.5

执法人员检查水产苗种生产企业

21.6

执法人员处置外来物种舆情事件现场


通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在行刑衔接和执法装备建设等方面作出表率,建立“水务巡查发现--渔政执法打击--公安执法支持”联合执法模式,实现了区农业执法大队、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环食药旅支队三方无缝对接,2022年通过司法途径成功办结4例对环境资源进行修复的生态补偿案件;注重渔政执法装备建设,科学合理调配执法船艇,提高执法效能。

21.7

通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捕捞涉刑案件


怀柔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实施24小时无缝隙执法执勤制度,强化值班应急备班,做到有举报全天候最短时间出勤;在违法行为高发季节,组织执法船和执法车水陆双管齐下加强怀柔水库夜间巡查,有效震慑非法捕捞行为。

21.8

怀柔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增殖放流现场


贺炎龙 

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

渔政支队副支队长

  查办全市首起捕捞水产品重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行刑衔接案件;指导多区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破零;针对首都电商平台总部集中的特点,推动约谈电商平台,规范网络销售渔具及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推动“野生动物执法协调机制”等多项执法协作机制落实落地,破解难点问题,夯实执法基础。

21.9

贺炎龙检查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


彭明强 

密云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一分队队长

  从事渔政执法工作近30年,组织查办多起行刑衔接案件,参与密云首起渔业生态补偿案件,成功查处密云首起弹弓式镖鱼案件及多起团伙电鱼案件,经历暴力抗法事件数十起,因公负伤八处,为密云的保水事业奉献出青春年华。

21.10

彭明强参加联合执法检查 


马永冲 

房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执法四队一级行政执法员

  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在日常执法中,严格执法规程,确保适用法律正确;成功办理多起移送公安、司法机关重大渔业执法案件及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全面落实禁渔期制度,规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经营利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有力震慑渔业领域的违法行为;认真处理投诉举报,获得群众满意好评,以实际行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1.11

马永冲检查渔具经营门店


郭金利 

顺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三分队四级主办

  针对夏季非法捕捞多发,采用夜间突击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巡逻相结合方式,对重点水域蹲守摸排,持续加大日常巡逻检查;加强交界水域的监管,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重点水域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开展跨区域协同交界水域渔具清缴、打击非法捕捞联合行动;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坚持信息共享和联合督导,推动执法监督常态化。

21.12

郭金利夜巡潮白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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